13日,廈門市首個客船安全航行自律約定——《廈門港西部水域客船安全航行自律十條》簽訂。
13日,廈門市首個客船安全航行自律約定——《廈門港西部水域客船安全航行自律十條》正式簽訂,標誌著廈門西部水域客船運營行業從「被動監管」進一步邁向「自我約束」。
據介紹,該自律約定的出台,是廈門海事局近年來探索「企業主責、海事引導、多方協同」水上安全融合治理新模式的初步成果。
在水上安全融合治理新模式的牽引下,廈門海事局指導三家水上客運企業直抵一線,與資深船長開展現場研商,聚焦西部水域特別是鼓浪嶼周邊水域客運船舶多、班次密、航線交叉縱橫、交通流複雜的特點,與港口、高校等領域專業力量會商研判,聯合制定《廈門港西部水域客船安全航行自律十條》。
《廈門港西部水域客船安全航行自律十條》包括安全距離原則、聯合調度原則、航道穿越原則、夜遊通航原則、安全管理原則等「五個原則」,以及禁止特定水域追越、禁止貿然進入主航道、禁止擾亂夜遊交通流秩序、禁止惡劣天氣冒險開航、禁止手機不入袋等「五個禁止」,主動規範航行行為,優化通航秩序,落實預警叫應,攜手為水上安全穩定保駕護航。
廈門海事局指揮中心主任塗鐵昆表示,後續廈門海事局將持續深化與相關單位、部門溝通協作,強化資源整合和優勢互補,拓展「多元融合、協同共治」應用場景,引導更多安全生產主體共同守護廈門水上交通安全穩定。(中新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