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數 : 66,219 日前,泉州市出臺了《泉州市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泉州市作為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的核心區域,保護工作起步較早,2007年6月,由原中國文化部批復設立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成為第一個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2019年,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獲評為首批7個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之一。此前,泉州市已經出臺過《〈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總體規劃〉泉州市實施方案》和《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泉州市行動方案(2021—2025年)》,此次《管理辦法》的出臺將更加有力地推動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工作。 今後,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將堅持保護優先、整體保護、見人見物見生活的理念,既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也保護孕育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人文環境和自然環境,推動實現建設成為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先進區、示範區和引領區的目標;將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立足傳承、創新發展的保護原則,並將閩南文化生態保護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績效考核評價體系。 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 《管理辦法》指出,泉州市今後將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真實、系統和全面記錄其種類、數量、分佈、生存環境、保護現狀等情況,並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和相關數據庫,促進記錄成果廣泛利用和社會共用。對具有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及時採取保護措施,有計劃地分期分批申報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同時,將進一步完善代表性傳承人的評選認定、退出機制,指導、支持其開展授徒、傳藝、交流等活動。加強對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名冊項目的履約保護,建立申報項目儲備庫,對具有泉州特色、國際影響、厚重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按照有關規定申報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名冊。 今後,泉州市和下轄縣(市、區)文化旅遊主管部門將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存續狀況測評和保護績效評估,制定落實分類保護政策措施:對瀕臨消失、活態傳承較為困難的代表性項目,制定搶救性保護方案,優先實施搶救性保護;對受眾較為廣泛、活態傳承基礎較好的代表性項目,通過培養後繼人才、提供必要場所和資金、加強宣傳推廣等方式,實行傳承性保護;對可轉化為文化產品或者服務的代表性項目,在保持其傳統生產方式、工藝流程和核心技藝的基礎上,通過培育和開發市場、完善創新產品或者服務、引導金融機構提供金融支持等方式,實行生產性保護。 設立重點區域保護文化生態 《管理辦法》注重文化生態保護,今後泉州市和下轄縣(市、區)人民政府可根據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總體規劃,在傳統文化歷史積澱深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相對集中、形式和內涵保持完整的區域,設立整體性保護的重點區域。 今後,泉州市文化旅遊主管部門每年將定期組織舉辦有一定規模、有較大影響力的閩南文化遺產展示展演活動,利用傳統節日、文化和自然遺產日、泉州世界遺產日等重要節點,開展閩南文化遺產宣傳傳播活動。推進文化和旅遊深度融合發展,依託區域內閩南文化生態資源,鼓勵和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表演以及閩南文化內容展示進景區,開展文化遺產觀光游、文化研學游、文化休閒游等特色文化旅遊活動。發揮閩南文化的祖籍地優勢,強化閩南文化連結港澳臺同胞的情感紐帶作用,推動閩台港澳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交流與合作。鼓勵和支持開展閩南文化對外交流與合作,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其他閩南文化傳承地區以及海外華僑等的文化聯繫,傳承弘揚閩南優秀傳統文化,提升閩南文化的影響力。 同時,泉州教育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文化旅遊主管部門,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知識納入國民教育體系,支持代表性傳承人參與學校授課和教學科研,鼓勵有關文化單位(場所)建設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教育實踐基地。組織學校編寫閩南語和閩南文化相關校本讀物,開展閩南文化進校園活動。 作者 陳智勇 王金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