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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創新驅動引領高質量發展,在持續加大財政科技投入的同時,著力構建涵蓋科技創新全鏈條、科技企業發展全週期的財政金融支持體系,近日,泉州市出臺《泉州市運用“財政+金融”支持大院大所技術研發與成果轉化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統籌運用財政政策、金融工具,支持大院大所技術研發與成果轉化。相關措施有效期截至2026年12月31日。
泉州市財政局相關人士介紹,《若干措施》包括擴大技術創新基金支持範圍、做實天使基金支持投早投小、實施創新研發設備購置補助、建立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機制、支持大院大所實行公司化改制等方面。該措施所涉及的扶持政策若與泉州市其他優惠政策類同,申請人可按就高不重複原則申請享受。
今年6月,泉州市設立規模100億元(人民幣,下同)的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在此基礎上,本次政策增加擴大基金規模50億元,將與大院大所、駐泉高校省級研發機構、創新實驗室簽訂技術開發合同、技術交易合同,以及科研院所以技術入股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等納入支持範圍,給予同等優惠利率支持。此外,對大院大所購置設備或與大院大所、駐泉高校省級研發機構、創新實驗室共同建設創新研發中心(實驗室)的行業龍頭企業以及高新技術企業購置設備的,給予設備購置補助。
鼓勵市、縣兩級構建天使投資基金群,引導市產業股權投資基金優先投資參股各縣(市、區)、市級國資集團公司發起設立的天使投資、創業投資基金,推動天使(創業)投資基金縣域全覆蓋。由市產業股權投資基金注資,將市科技創新天使基金的規模由2億元擴充至5億元,鼓勵基金充分發揮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初創企業孵化、上市後備企業培育及產業招商等功能,引導撬動社會資本廣泛參與大院大所科技創新發展,助力企業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
設立技術創新研發投資風險補償基金,專項用於天使基金投資泉州市初創中小微創新企業時,因投資失敗導致清算、減值退出等而形成投資損失的風險補償。探索對大院大所實行“基本運行經費+科技創新券+科技成果轉化獎補”的支持方式,對大院大所科技成果轉化及服務企業的收入,按收入額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補助,鼓勵大院大所加大科技成果轉化落地的力度。
鼓勵大院大所創新運營機制,推行“研究院+公司”模式,允許其將獲得的本市科研補助資金轉作註冊資本金。
支持推動大院大所、在泉高校科研機構通過轉讓、許可或者作價投資等方式,向企業或其他組織就地轉化科研成果,加快推廣運用。